衡东小伙子小谭以前在广东打工的时候,为了赶时髦,在身上纹了一条龙,从胳膊一直到肩膀。每到夏天,这样的一个纹身给他招来不少目光,后来小谭来到了株洲,结婚,生子,如今,看着身上的纹身,却给小谭带来不少麻烦。于是小谭下决心去洗掉这个纹身。 小谭在市中心钟鼓岭看到了一家纹身店,小谭和纹身店老板说好的,一共5次激光洗纹身,每次的费用是500元,5次把身上的纹身全洗掉。谁也没想到,才做了两次,皮肤就被激光灼伤,留下了疤痕。 事后,纹身店老板退了小谭300元,只收了他700元钱。可是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洗纹身给小谭带来了阴影,小谭多次找纹身店老板索赔,但是纹身店老板以事先已告知可能会留下疤痕为由,拒不承认是自己的错。
一.纹身店老板以事先已告知可能会留下疤痕为由,拒不承认是自己的过错,他的理由是否成立?
律师认为:小谭和纹身店之间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纹身店老板作为提供服务者,有责任和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小谭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
律师认为:应该首先去做司法鉴定,鉴定书中就会详细阐明小谭需要大概多少治疗费用,会不会对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
三.纹身店老板拒赔的话,小谭该怎么办?
律师认为:可以先向消协投诉,由消协组织协商,如果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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