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KTV唱歌本是放松身心的活动,
却因怀疑他人骚扰妻子,
一男子出手伤人被判刑。
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雷某犯故意伤害罪
被判处拘役2个月。
今年7月10日20时,
雷某及妻子张某与朋友约好
在KTV一起唱歌。
KTV包厢内气氛正热烈时,
雷某发现同伴吴某的行为怪异,
便怀疑吴某对自己的妻子动手动脚,
遂心生愤怒,拿起包厢茶几上的
玻璃杯朝吴某的头部扔去,
吴某拿手抵挡时左手臂被玻璃划伤。
经鉴定,吴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认为,雷某的行为
属于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并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之后,雷某与吴某达成和解协议,
雷某赔偿吴某各项经济损失32000元,
吴某看在朋友的情分上也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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