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 | 登陆 | 网站繁體 | 手机版 | 设为首页 长沙社区通 做长沙地区最好的社区门户网站 正在努力策划制作...

您的位置:长沙社区通 > 新闻 > 湖南 > 社会 > 《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谁中了“第一枪”
《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谁中了“第一枪”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18-03-01 点击:

今天是我市城市管理中一个里程碑的日子,即我省非省会城市第一部城市管理综合性地方法规《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今天一上班,我市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也是全员出动,在城区各地展开执法巡查。上午,一位城区焚烧垃圾者被巡查发现后,成了我市《条例》施行后的首例处罚案。

上午9点,天元区莲花路一空地上升起一团青烟。天元区城管执法队员巡查此路段时,发现是姜某正在焚烧废旧板材、树枝等垃圾。执法队员依法向当事人介绍,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天元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中队副中队长易向前向当事人表示:“在城区人口集中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垃圾,产生有害气体和物质。”

依据《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规焚烧垃圾对个人可处以500到2000元罚款。综合考虑后,天元区城管当场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此,姜某也成了我市《条例》施行后的首例受处罚者。执法人员表示,《条例》同时规定,如“相对人”对处罚不服,均有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权利。姜某表示认错认罚,以后也会把垃圾运到垃圾场去处理。

《条例》规定:餐饮业的“油烟扰民”、“污染”等问题,从今天起也将由城管部门管理。为此,天元区城管执法队员挨个到临街餐饮店面进行宣传。

在市中心广场地下通道,芦淞区城管工作人员也是现场设点,发放资料,进行《条例》宣传。芦淞区城管工作人员介绍说,最近一段时间,他们的工作还是广泛发动和宣传《条例》为主。

新闻加点料

今天下午,市城管部门也向我们反馈了相关信息,《条例》施行首日,我市执法巡查大体上比以前更为顺畅,老百姓的配合程度也较以往有所提高。那我省非省会城市第一部城市管理综合性地方法规,它还有其他哪些亮点呢?

自去年10月份以来,全市城管系统根据《条例》规范内容,细分了宣传对象,对临街店铺、集贸市场、居民小区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此外,对全市320余名城管执法骨干进行封闭培训和考试,现已培训1400余人次、考试500余人次。全市城管系统统一了城管着装、组织了执法考试。同时,在立法体系建设方面也有序推进。根据我市城管体制改革方案,对即将划转的住建领域173项行政处罚权,以及环保、工商、交通、食药监、水务等5个领域的16项行政处罚权进行梳理,拟定了权责清单。市城管局法规科科长 唐璨介绍说,《条例》的出台,主要还是百姓有呼声,时代有要求。

动态针分割线

条例

《条例》共设8章75条,分总则、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其他事项管理、综合执法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而最大的亮点是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一些管理权限进行了融合,对于违建治理、建筑物风貌的责任主体、城市停车场所管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人行道停车秩序规范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方面,《条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而《条例》在交通方面亮点更是引人注目。

《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

使用道路临时停车非收费泊位或者非经营性公共停车区域停放车辆的,不得连续超过三十日。

《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

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助力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助力车不得加装伞具。

《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

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行人通行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录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将车辆拖离现场,但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唐璨介绍说,《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今天已迈开了施行中的最坚实一步。在以后的执法过程,或许还会出现新的矛盾,但只要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大城管服务理念,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就会更上一层楼。当然,市民对这一《条例》的施行,还是给予了最大期待,希望株洲这座全国文明城市会更好。

TAGS:社会 | 新闻转载:长沙社区通
顶一下
(0)
踩一下
(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
相关文章
精品导读

更多>>长沙常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