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付时,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这本是件平常事,但珠晖区杏林雅苑小区的业主蒋健,自家的新房钥匙还没来得及交付就被人弄丢了,而且从钥匙弄丢到安装新锁这一拖就是一年多。 【正文】 蒋健在珠晖区湖北路杏林雅苑小区购买了2栋1单元4楼的一套房子,房子于2016正式交房。蒋健在2016年12月找到物业公司要求验房办理交房手续,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物业公司告诉他,他家新房的钥匙丢了。 【同期】蒋健 杏林雅苑业主 但是当时物业就告诉我,我那套房子钥匙不见了,我进不去。 【正文】 因为钥匙遗失,蒋健只好暂不收房。从2017年1月开始,蒋健就一直催促小区物业将其房屋钥匙问题解决。 【同期】蒋健 杏林雅苑业主 我自己都来过3次,然后我母亲也来过催过,我母亲来过五六次,他就一直说那个锁没有换好,他说他在催开发商。 直到2018年4月,杏林雅苑物业才告知蒋健钥匙问题已经解决,可以收房了。2018年9月,当蒋健交齐房屋尾款,准备收房装修时,却又被物业告知钥匙还是不能给他。 【同期】蒋健 杏林雅苑业主 他们就是说需要我们交清从16年9月份到现在的物业费,如果不交清房间钥匙就不给我们。 物业公司要求蒋健补齐2017年1月到2018年9月的全部物业管理费用,对于这个要求,蒋健觉得十分不合理。 【同期】蒋健 杏林雅苑业主 因为这个是他们的过失 造成的我延迟收房,然后这段时间本来我应该住进来,但是并没有住进来,这段时间的物业费不应该由我来承担。 随后,记者陪同蒋健一起找到了杏林雅苑小区众一物业。物业公司一位姓廖的负责人承认,蒋健房子钥匙遗失的情况确实存在,但钥匙是开发商遗失还是物业遗失则需要进行进一步核查。而对于蒋健提出减免钥匙丢失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的要求,这位负责人表示,这要看遗失钥匙的责任主体是谁?如果是开发商遗失的,则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介于蒋健现在拖欠物业管理费,所以钥匙还不能给他。那么,作为业主的蒋健,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物业公司也好,开发商也好,他们是负责保管房门钥匙的,他是有义务来配合业主交房、开门、验收的,他们之间把钥匙搞丢了,不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业主都是不用承担责任的,这是他们之间的问题和业主没有关系。从法律角度来看,物业公司他是没有权利扣留业主的房门钥匙的。他如果觉得他应该收缴物业费,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提起诉讼,而不是采取扣留钥匙的手段收缴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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