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正在介绍当时的情况
“快来!岳塘区多伦国际商贸城附近,一辆微型厢式货车发生自燃,好多人围观……”10月12日中午,湘潭市民贺女士致电岳塘新闻网热线0731—555681666爆料。随后,笔者马上赶往现场。
当笔者赶到现场时,火已被板塘铺警务站的交警扑灭,围观的群众已慢慢散去。但从满地的白粉和一股刺鼻的烧焦味可以判断出,刚才的确发生了一起自燃事故。
据参加灭火的协警介绍,中午时分,他们正在板塘铺警务站内休息,突然接到群众报警称,多伦国际商贸城附近有车子自燃。接警后,他们立即赶往现场。
这位协警回忆,当时,一辆湘C5A32*的微型厢式货车旁聚集了较多群众。经观察发现,车底部出现了15厘米高的明火,但由于一时找不到车主,交警只好将车窗玻璃敲碎进行灭火。
几分钟不到,这起自燃事故就得到顺利解决。经初步判断该事故是因电路老化导致。
事后,经多方联系,车主的家人陈某赶往板塘铺警务站,向帮忙灭火的交警致谢。原来,车主目前在南岳,上午9点左右,他将货车停靠在多伦国际商贸城附近,不料三个小时后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故。
笔者了解到,其实汽车发生自燃前,一般会发出警报,如车身有异响、异味。这时,司机应当机立断熄火停车,最好停在避风处。
值得注意的是,查找起火点时,不要随意打开车前盖,因为空气进入车内反而容易助燃,应当将灭火器拿到手里后再打开。但无法控制火势时,就需马上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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