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上,衡阳市石鼓交警大队交警在盘查一辆无牌摩托车时,司机一言不和就从身上拨出一把匕首暴力抗法,被交警当场抓获。目前,该司机被石鼓警方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刑事拘留。
11日
衡阳石鼓交警大队发布通报
据了解,10日晚上8时开始,衡阳市石鼓交警大队的交警在船山路参与全市交通秩序集中整顿行动。约10时半左右,交警拦住一辆无牌摩托车,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司机说没有。
正当交警对其解释法律法规时,司机突然对交警大喊:“你动我干嘛?”并迅速从右边裤袋里掏出一把长约二十公分的匕首捅向执勤交警,交警立即往侧边退一步躲过匕首,随即一把抓住司机持刀的右手,附近几名交警见状,立即一拥而上控制住司机,缴获匕首。该司机被抓时,还威胁执勤交警“你是谁,我要搞死你!”
经查,司机姓刘,今年45岁,未婚,衡阳县人,有盗窃前科,目前在衡阳市打工,随身携带刀具和刀套,有严重的厌世情绪。目前,司机被石鼓公安分局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
配合交警执法是公民的义务,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如果暴力抗法,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事处罚。
来源: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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