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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非法拘禁 传销团伙十八名成员都被判刑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19-05-24 点击:

拉人进传销组织

使用暴力方式收取钱财

限制他人自由

性质十分恶劣

今天上午,株洲荷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恶势力案件,王某洲,王某英等18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荷塘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王某洲被他人拉入“天津天狮”传销组织,先后辗转于株洲、衡阳、湖北鄂州等地。他们以找工作游玩为诱饵,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诱骗被害人至传销窝点,在控制被害人后,该团伙强迫他人购买“天津天狮”的传销产品,加入传销组织。

2017年4月到5月期间,以王某洲为头目的团伙在荷塘区麻园一村、天鹅花园、印象华都等小区,以家为单位,形成多级传销网络,先后发展了10多名传销人员。

在传销头目王某洲等人的授意下,团伙成员王某英等人采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方法,将被害人随身携带的手机、现金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收缴,非法获利9万元。并采取专人看守,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用上课聊天方式对他人进行说教洗脑。

法院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王某洲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三万元罚金。被告人王某英犯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两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五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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