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晚上11点多,罗先生在西站附近拦了一辆出租车,到文化路海川酒店附近下车,车费45元。
罗先生今年28岁,是一位盲人,上车后,罗先生坐在后排,由于付款的二维码张贴在前排,他于是将手机交给司机谭师傅扫码并输入金额。
之后,谭师傅将手机递回给罗先生,由罗先生按指纹确认支付。
“我到了酒店之后,才通过语音播报听清楚我实际支付了455元,不是45元。”罗先生马上拨打110报警,月塘派出所民警接手了此事。
45元车费,输入为455元
由于罗先生是盲人,无法提供车牌或关于车辆的其他信息,民警只能通过监控寻找这辆出租车。“事发时是深夜,因为光线、角度等问题,车牌也看不太清楚,我们分析比对了很久,终于锁定了一辆车。”民警介绍。
10日上午一上班,民警便联系了出租车公司,进而找到了车主,最终确定当时开车的是代班司机谭师傅。
在电话中,谭师傅先是坚决否认多收钱的事情。后来,民警建议他仔细查看微信收付款记录,并赶紧到派出所处理此事,谭师傅才不再否认。
民警通过监控寻找出租车(通讯员供图)
10日下午,谭师傅来到月塘派出所,他反复表示自己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多收了钱,“肯定是把手机递给乘客按指纹的时候,他不小心触碰到数字,又多输入了一个5。”
谭师傅本打算退还多收的410元就走,结果被民警给叫住了。民警提出,希望谭师傅亲手把这410元钱交还给罗先生。
“罗先生是盲人,出现这样的事情难免会产生挫败感。挽回经济损失很重要,消除事件对他产生的消极影响更重要。”田杪道出了此举的初衷,同时,她也请同事将罗先生接到派出所。
最终,谭师傅亲手将多收的车费退还给罗先生,并诚恳表示:“这次的事情是误会,请你不要放在心上。”
对此,罗先生表示谅解,同时感谢警方如此高效、细致地处理好报案。
来源 | 株洲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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