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市民反映社会上有不法分子在散播买卖、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信息,招摇撞骗,以获取不法利益。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发表声明,公共租赁住房严禁私自买卖、转租、转借,广大市民如发现以上行为,可及时举报。
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符合条件的这三类人群,可以向公租房管理机构进行申请。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转卖公共租赁住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让、出售等经纪业务。近期,有不法分子散播谣言,声称可以房源转租转售,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也将联合司法机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私自买卖、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行为的,可及时举报,举报电话:2625600。相关职能部门也将联合司法机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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