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长乐,有一名男子, 因为表弟与他人产生纠纷, 为了帮表弟出头, 纠集同伙与对方聚众斗殴。 最终,他也因为自己的行为, 站在了法庭上受审。 一起来看发生了啥? 法庭上的男子就是被告人胡某。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胡某的表弟与董某的表弟有纠纷,一次吃宵夜时,两人相遇了,董某当场就要求胡某叫其表弟出来道歉。 被告人胡某拒绝,两人发生了争执。 被告人胡某心中不满, 便指使同案人李某准备打架工具 同案人李某听从了胡某的指使, 不但取来了关公刀等作案工具, 还电话叫来了郑某超、占某等帮手, 随后与董某等人互殴, 并将董某给打伤了。 见董某被打,董某表弟上前拉扯时,头部亦被啤酒瓶砸伤,随后被告人胡某与同案人李某,郑某超、占某等人迅速逃离现场。 事后,经法医鉴定, 董某的损失程度为轻微伤, 张某(董某表弟)不构成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胡某的行为构成了聚众斗殴罪, 并当庭出示了相关的证据。 此外,根据查明的情况, 被告人胡某还在公共场所 因敬酒问题,随意殴打他人。 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郑玉芳: 他自己本人供认他是拿啤酒瓶,打中了孟某的头部,其他几个人也对孟某进行拳打脚踢。 最终, 被害人孟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 应该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对被告人胡某实行数罪并罚。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福州长乐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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