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市场监管局公布 1-9月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在郴州舜溪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案中 当事人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款12万元 这一处罚结果也给今年5月 湖南临武滴水源景区的“天空之境”项目 夸大宣传引起游客与网友不满的事件画上句号 ↓↓↓ 三湘都市报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湖南临武滴水源景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景区斥巨资打造了国内首个“天空之镜”项目,并对游客免费开放。5月24日,网友上传景区视频大呼上当,称所谓的“天空之境”不过是在水上铺了几块玻璃,不仅没有反射人影的清晰效果,甚至布满了脚印,与景区发布的宣传图片有“卖家秀”和“买家秀”巨大差别。 随后 “网友吐槽湖南天空之镜景区” 微博话题登上热搜榜 阅读量、话题讨论量分别突破3亿次和1.6万条 景区也在2天后发布致歉声明 ↓↓↓ 称在前期预热过程中使用的宣传照片过度渲染,导致与游客实拍反差很大,加之后期管理组织未能跟上,给广大游客带来了极为不好的体验感。 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 ↓↓↓ 当事人在临武滴水源景区“天空之境”景点网络宣传推广中使用与实景不相符的他人网络效果图片和文字用语,虚构接受旅游服务的效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2020年8月7日,郴州市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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