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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价格乌龙强行取消订单 恐将官司缠身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17-08-18 点击:

  最近几天,荔枝监督连续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称他们在苏宁易购网站上购买了一款浦科特SSD硬盘,订单下了,款也付了,苏宁易购也出具了电子发票,可就在消费者等着发货的时候,订单却被苏宁易购取消了。

  消费者等着发货,订单却被苏宁易购强行取消

  南京的消费者吴先生告诉荔枝新闻记者,他是8月11日在苏宁易购官网看到了这款硬盘,上面标注的价格是431元,当即下单,并付款430.72元(另有0.28元优惠)。下单后系统即提示,他的订单已经审核通过,并称“此商品由厂家配送”。并且还出具了电子发票。

  苏宁易购提示消费者订单已经审核通过

  下单成功后,苏宁易购出具的电子发票

  吴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不止一次通过苏宁易购进行网络购物了,一般情况下,第一天下单,第二天就能收到所购商品。但是这一次,他却没有收到。当晚回家打开电脑一看,结果让他诧异不已:他的订单在下单的当晚就已经被取消了,而他竟然一点也不知情。

  “我没有进行过取消订单的操作,我已经付款了,苏宁易购没有与我进行任何协商,难道可以单方取消订单吗?”吴先生直呼苏宁易购的这种做法太过霸道。

  被苏宁易购强行取消的订单

  向荔枝监督投诉的越先生则告诉记者,他本身是从事软件行业的,对电脑硬件的行情比较了解。这些天,苏宁易购在宣传“818发烧购物节”,所以他一直在关注苏宁易购的网站上会不会有高档硬盘的优惠。8月11日,他正好看到了这款浦科特的SSD硬盘,优惠幅度比较大,他当时还感叹:“苏宁易购为了818,也真是拼了!”当即点击购买。

  “做我们这个工作的,硬盘要求高,用量也大。我是在下单的页面修改购买数量的,不过发现一个订单最多只能输入10台,于是我就重复下了5个订单,总共买了50台。当时这5个订单都显示已审核通过,进入到了等待收货的状态。”

  在越先生注册的苏宁易购账户里,这5个订单都已经被取消,系统显示取消时间是:2017年8月11日18:36分。

  越先生的5个订单都通过了审核,进入了待发货状态

  越先生说,这些订单全部是苏宁易购单方取消的,取消之前没有和他作任何沟通。“原以为只有经过我的申请才能取消,没想到苏宁易购的这个系统竟然可以擅自取消订单,这和单方毁约有什么区别?”

  齐先生是越先生的同事,他得知苏宁易购在低价销售这款硬盘后,下单买了10台。他的遭遇比越先生要好一些,订单并没有被取消,但是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了一周,订单状态仍然是处于“待收货”状态,他还没有收到所购硬盘。

  齐先生的订单一直处于“待收货”状态

  根据众多投诉人提供的信息,荔枝新闻记者在苏宁易购网站找到了他们购买的那一款硬盘,页面显示“此商品已下架”。

  售价431元的该款硬盘已经下架

  苏宁易购称是“同一地址超限购” 消费者不认同

  放着到手的生意不要,苏宁易购为什么将已经生效的订单取消呢?投诉人纷纷向荔枝新闻提供了他们与苏宁易购客服沟通的页面截图和通话录音。

  在吴先生提供的截图内容里,客服解释取消订单的原因是:同一地址超限量购买。此外并无其它进一步的解释。随后,吴先生又通过电话和客服沟通。在电话里,客服人员解释“同一地址超限量购买”的意思是:在苏宁易购的后台,不少该款硬盘订单的收货地址都和吴先生所登记的收货地址相同。根据苏宁易购的规定,吴先生的这笔订单就没有审核通过。

  苏宁客服在线回复

  针对客服人员的这个回复,吴先生在电话里向客服人员提出三点质疑:一是吴先生在付款之后,订单状态明确无误的显示已经通过审核,并且进入了发货流程,不存在订单没有审核通过的情况;二是他所登记的收货地址是单位的公共地址,不是私人地址,单位里所有同事购物都是通过这个地址,不能把这个收货地址的所有购物都算在他一个人的头上;三是苏宁易购的客服人员在查询后也承认,在吴先生名下只购买了一台,如果买一台就超限购,那是不是说,只能买0台?

  对吴先生的几点质疑,客服人员并不直接回应,只是像车轱辘一样反复的说明:苏宁易购取消订单的原因就是同一地址超限购,审核不通过,规定就是这样。

  “超限量,这个限量到底是多少?更何况,我下单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任何与之相关的提示或者说明!”得不到苏宁易购客服的回应,吴先生只好通过荔枝新闻公开向苏宁易购质疑。

  发出同样质疑的还有周先生,他也只购买了一台,订单同样被取消,苏宁易购回复给周先生的理由和吴先生如出一辙。

  下了50台单子的越先生,针对苏宁易购客服给出的这个取消订单的理由,也向客服人员发问。

  越先生:“请问我在网页哪个地方能看到你所谓的那个限购?”

  客服:“在网页‘立即购买、购物车’上方,有一个数量位置,写的有一个限购的数量。”

  越先生:“我没有看到。”

  客服:“这个是有的。”

  越先生:“不能说你说有就有,你们限购我为什么能成功下单付款?”

  客服:“您下单付款不知道是不是用的几个不同的账号?”

  越先生:“我就是一个账号。”

  客服:“但是我们看到相同的地址不止这一个订单。”

  越先生:“其它的订单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客服:“但收货地址是一样的呀!”

  越先生:“那别人用这个地址买其他东西你们是不是也不让买?”

  客服:“这个是无法正常发货的。”

  越先生:“我这是个办公地址,我在这里上班,买东西寄到这里有什么问题呢?”

  客服:“这个是无法正常发货的。”

  越先生:“你们让我下了单,付了款,然后告诉我限购,这样合理吗?”

  客服:“抱歉,这个是无法正常发货的。”

  ……

  在长达12分20秒的电话录音中,这样的沟通循环了至少三次,最后,面对越先生一连串的质问,客服只是反复表示“无法正常发货”。

  荔枝调查:未在客服所指位置找到限购提示

  根据多位消费者向荔枝新闻提供的购买页面截图,在客服人员所称的页面位置,荔枝新闻记者也没有看到所谓的限购数量提示。

  消费者提供的该硬盘下架前的页面,在客服所称位置并无限购设置

  在苏宁易购的官方网站上,荔枝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大部分商品并没有设置客服人员所称的限购数量;一部分商品设置了限购数量,限购数量各不相同,但是这些商品往往参加了“818”“大聚惠”之类的促销活动,价格上有较大幅度的优惠。

  苏宁易购官网上参加优惠活动的商品设置的限购界面

  记者注意到,在遭到投诉的这款硬盘的销售页面上,并没有提示显示此商品属于苏宁易购“818”活动范围或者有其他大幅优惠。

  “如果苏宁易购对这款硬盘限购,为什么我能正常下单并且付款?因为正常情况下,如果商家针对某一款商品限购,在消费者下单时就会设置数量限制,这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做到。但是我在购买时没有看到苏宁易购对这款硬盘什么限制提示。”

  越先生再次表示,他是直接点击“立即购买”,然后进入二级页面后下的单,但是这一页也没有限购提示,只是发现在输入数量超过10的时候,就无法输入。于是他用自己的账号重复下了5个订单,完成了50台硬盘的购买和付款。

  “我是在同一个账号上完成购买的,这说明,苏宁易购只对同一个订单的购买上限作了限制,但是并不禁止同一账号多次下单。”

  荔枝追问:取消订单实因“价格乌龙”

  8月17日下午,荔枝新闻记者致电苏宁易购。从客服人员那里,得到的是另外一套说法。

  苏宁易购客服:“当时是价格维护异常,这款硬盘实际是4000多元,系统错误维护成400多(431)块钱,(处理办法是)顾客未超限购部分给予1000元的券进行补偿。”

  荔枝新闻记者:“页面上有没有提示购买数量限制?你们规定的限购数量是多少?”

  苏宁易购客服:“我们当时页面上没有提示这个,但是他在购买的时候,会有一个最大数量,就是99。”

  荔枝新闻记者查询发现,目前,这款硬盘实际上并没有真的下架,在苏宁易购网站仍然有售,只不过标价是3899元,这个标价是那些被取消的订单所售价格的近九倍。同时记者还发现,同款硬盘天猫的标价为3099元;显然这款硬盘的市场价应该在3000元以上。

  8月16日,同款硬盘在苏宁易购网站标价3899元

  同款硬盘天猫标价3099元

  苏宁易购自己出糗,却在消费者身上找错儿?

  假如苏宁易购确实是因为标错价格导致消费者大量购买,那么为什么苏宁易购不能开诚布公地和消费者沟通协商,却总想着从消费者身上找错儿呢?

  不少消费者质疑,苏宁易购是在用这种方式为即将到来的“818”促销活动博眼球、聚人气,等到吸引了足够的人气,就取消订单,这和媒体经常曝光的虚假“秒杀”、靠没有成交的虚假降价行为如出一辙,把做生意该有的诚信抛到了一边。

  记者在网上查询后发现,消费者的质疑并非没有道理。事实上,这些靠虚假宣传进行营销的行为时不时就会被媒体报道。

  荔枝新闻记者查询到一则《成都商报》的新闻,报道了亚马逊中国在2013年推出的某品牌电视机“一折秒杀”,消费者下单后却被亚马逊单方取消订单,最终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令依订单发货,并且承担消费者的证据保全费1000元、律师费4000元。

  有意思的是,这篇报道中,记者还采访了苏宁易购的一位工作人员,询问苏宁易购如果出现“网站标错价格会如何处理?”

  报道引用了这位苏宁易购工作人员原话:“在苏宁,如果网站标错价,顾客下单成功,就要按订单走,损失苏宁承担。苏宁不会单方面把订单取消,除非与顾客沟通好,征得了顾客同意。”“即使恶意下单,比如用一个账号买了大量商品的,苏宁也不会在不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单方取消订单。”

  2014年11月,苏宁易购回复媒体如何处置此类问题

  律师: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单方取消合同违反《合同法》

  我国《合同法》26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同时25又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磊告诉荔枝新闻记者,在此案中,消费者依据苏宁易购发出的价格要约,下了订单,即视为向苏宁易购作出了购买承诺,而且消费者支付了款项,商家也出具了发票,意味着商家已经收到了消费者的承诺,双方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根据《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如果苏宁易购和消费者之间没有特殊约定,那么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以后,未经法律程序,苏宁易购不能单方取消交易。

  律师表示,苏宁易购“同一地址超限购”属内部规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如果没有证据表明事先征得了消费者同意,则此内部规定对消费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消费者而言,可要求苏宁易购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货物。如果苏宁易购拒不履行,消费者也不接受“赔偿损失”的处理结果,可以要求法院判令苏宁易购继续发货;如果苏宁易购以“该型号商品已经售罄”为由要求只赔偿损失,消费者可要求苏宁易购提供性能相当的其他硬盘。

  多位消费者向荔枝新闻记者表示,他们将要求苏宁易购继续发货并承担其他损失,如果苏宁易购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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