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该公司未实施召回并提供虚假召回报告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召回并接受监督,如拒不改正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汽车召回,一般是汽车生产厂家向4S店发来召回文件,里面包含召回公告、召回车辆名单、车主联系方式。之后,4S店按照名单和电话联系车主,告知召回情况。监督部门也会在召回实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4S店进行监管。召回实施3个月时,4S店需向相关监督部门提交《进口汽车缺陷消除阶段性报告》,召回完成后提交《进口汽车缺陷消除总结报告》。
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召回公告会在“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中心”网站发布,消费者可以在网上检索关键词“汽车型号+召回”;
不是过了召回有效期就不管了,有效期是指厂家在此期限内必须完成90%的召回量,召回无期限限制;
消费者更换联系方式后要及时通知销售商,而购买二手车辆的消费者,最好到就近的4S店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或者登记,将联系方式告知4S店,确保召回权益;
如果在进口汽车的使用过程中,认为汽车存在缺陷或者对召回不满意,消费者可以在“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中心”网站上进行投诉(网址:www.dpac.gov.cn),也可拨打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话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415-2580088)。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长沙社区通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