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苏州市住建局公布了
对2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情况
23家房企中,有11家不符合要求
相关情况已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据介绍,此次的第23家房企业已是今年第16批审核对象,住建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发现,11家企业审核不予通过。
大家长心留意:不合格的分别为:
1、苏州市大学生公寓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上半年财务审计报告未上传;
2、苏州工业园区新胜房地产开发公司竣工业绩不足、无在建或拟建项目;
3、苏州天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核标准不符合要求;
4、新百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资料未上传、核人员资料原件不符合;
5、苏州中商置地有限公司统计负责人无职称;
6、苏州中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料未上传;
7、吴江市爱德华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资料未上传、核人员资料原件不符合要求;
8、昆山蓝溪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核人员资料原件不符合要求;
9、太仓市通中置业有限公司核人员资料原件不符合要求;
10、常熟市尚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最新资质证书未上传、近三年开发项目核查确认表日期未填写;
11、江苏恒德置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上传模糊、核人员资料原件不符合要求。
市住建部门提醒,2017年9月13日前将审批意见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申报企业对审批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应将陈述材料报市、区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姑苏区企业直接报我局审查确认);涉及人员资料原件审核的,应将人员资料原件报我局审查。审查后,各项资料原件通过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上传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批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的方式向住建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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