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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买了9万多元 大修一次竟花了5万多 修出来的效果却这样
网址:www.cssqt.com 编辑:长沙社区通 时间:2018-10-11 点击:

福建三明的冯先生向我们平台反映,今年7月份他的小汽车出了事故,放在福州马尾的一家福特4S店维修,花费了5万多元,修了快一个月才修好。他原本以为修了这么久,花了原车价一半多的费用,又是品牌的4S店,维修质量应该是很放心的;然而车子开回来一个多月后,冯先生却发现了让他大跌眼镜的真相,他出离地愤怒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说起这次的修车经历,冯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他说,如果不是他一位修车的朋友发现了问题的话,他至今还蒙在鼓里。

冯先生说,这家4S店的喷漆不仅技术很差,维修工人也很随意。全车喷漆本应该把车门上面贴的东西撕掉才喷的,但工人没撕掉就喷上了漆。

对于喷漆方面的问题,这家4S店的张经理查看后,认为不是气泡,但也承认没有做好。

在冯先生的车子上,可以看到两个前窗上面的车体边沿,也就是业内称为A柱的地方有磨掉一部分漆。冯先生说,这是因为之前怀疑4S店没有更换A柱才磨掉漆查看的。虽然4S店有更换A柱,但是焊接工艺做得不够到位。

另外,冯先生发现,A柱虽然有更换,但是本该完全覆盖新换上A柱的漆却没有做好。

冯先生发现,4S店不仅维修的工艺不理想,工人维修的态度也不认真。因为,本来维修期间要对车门等地方做遮挡的,但工人根本没做遮挡,导致维修时飞散出来的铁锈落在车门缝隙等地方。

对于冯先生提出的,4S店帮他维修车子的工艺不达标的问题,张经理也表示认同。

新车才卖9万多元,大修一次花了5万多,修出来的效果却让车主冯先生直摇头。冯先生说,更让他愤怒的是,这家4S店不仅仅是维修的工艺不达标,还存在偷工减料、虚报维修项目的行为。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对于冯先生的怀疑,这家4S店的张经理表示,可以当场把车门拆开来检验。在工人把右前门的门饰板拆开后,冯先生的一位懂修车的朋友陈先生仔细检查了一下。陈先生发现,这个车门的内壁有进行过钣金修复的痕迹。

对于这辆车的右前门,车主这边认为没有更换新门,是旧门修复的;但4S点这边还是认为有更换新门。根据维修单里面所列的,还有一扇左后门也更换了新的。对此,双方决定把左后门也拆开查验。

除了怀疑车门没有更换外,冯先生还认为,维修单上所列的全车喷漆项目恐怕也存在水分。他说,正常全车喷漆应该整个车一个颜色的,不会有色差。但他发现右后门的颜色偏乳白,跟其它地方颜色不一样。

另外,冯先生认为,维修单上列的可调进气机构这个项目费用是1304.54元,应该包括清洗进气系统。但他发现与发动机相连的进气装置没有拆装的痕迹。他怀疑4S店虚报或夸大维修项目。对此,这家4S店的张经理也同意,把车子拆进去查验。

 

对于可调进气机构这个项目的范围,双方的理解不一样,车主也表示可以接受4S店的解释。此外,车主冯先生还怀疑方向机是否有更换,因为他发现车子的方向盘会偏向一边。在查验过程中,冯先生的朋友发现机油滤清器没有更换,但是维修单上却列进去了。

冯先生的朋友查验,后发现,方向机有更换,但不知道为什么会偏。车主所说维修工艺不达标的问题,这家4S店也爽快地承认了;但是对于偷工减料、虚报项目的说法,4S店并不认同。由于考虑到面临的问题比较多,车主冯先生担心他的维权不到位,于是向《律师在现场》栏目求助,希望公益律师能陪他一起到4S店去交涉。

对于车主要求把车子放到第三方去重新维修的想法,公益律师认为车主应该享有这个权益。

公益律师  VS福建华骏天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张经理:

法律上是这样子,这个案件比较特殊,因为关系到一个基本的生命安全保障的问题,那确实客户这边,就车主这边存在一个不信任。那双方可以协商,协商如果确实不成的话,法律上也是会有所保护一个基本的生命权,允许车主到其他的有资质的地方进行一个维修。

张经理表示,由于维修费是和保险公司结算的,直接退钱给车主存在困难,希望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如果不信任他们这家店,可以到他们集团公司其它的4S店去维修。

冯先生认为,对于右前门没有更换的问题,既然双方有争议,那就请第三方机构来鉴定。如果鉴定结果确实是没有更换右前门,那4S店要进行赔偿。

对于请第三方来签订是否有更换右前门的提议,张经理也表示赞同。针对车主提出的,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的问题,公益律师表示目前还不具备主张的条件;但是可以向4S店要求给予误工补贴和交通补贴。

这家4S店的张经理表示,车主的有些要求他也做不了主,需要向上级请示。

当天傍晚,记者接到车主冯先生的电话,他说已经和4S店达成了一份《补偿协议》。双方约定:右前门重新更换,全车重新喷漆。另外,一次性补贴误工费及交通费6000元。这件事情就算完结了。

 律师解读  

1花了5万多维修车子,却出现了这么多问题,店家的维修水平堪忧,4S店对此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是退钱呢还是重新维修?

车主把车拿到4S店微修,车主与4S店就产生维修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4S店因瑕疵履行给车主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决定退钱或重新维修。

2一般来说,车辆进店维修,到维修好交付到消费者手上,有哪些手续?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3究竟有修还是没修,双方各持己见,谁说了算?还有,关于一个维修项目该做到什么程度算维修到位,有统一的认知标准吗?

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车子进4s店维修,到维修好交付到消费者手上,有哪些注意事项?

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等规定,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维修档案有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在法律规定下,车主可以要求4S店提供这些相关文件,与车子的实际维修状况进行一步步地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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