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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本纪第五

◎海陵王 海陵恭王昭文,字季尚,文惠太子第二子也。永明四年,封临汝公,邑千五百户。初为辅国将军、济阳太守。十年,转持节、督南豫州诸军事、南豫州刺史,将军如故。十一年,进号冠军将军。文惠太子薨,还都。郁林王即位,为中军将军,领兵置佐。封新安王,邑二千户。隆昌元年,为使持节、都督扬南徐二州诸军事、扬州刺史,将军如故。其年,郁林王废,尚书令西昌侯鸾议立昭文为帝。 延兴元年秋,七月,丁酉,即皇帝位。以尚书令、镇军大将军、西昌侯鸾为骠骑大将军、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宣城郡公。诏曰:“太祖高皇帝英谋光大,受命作齐;世祖武皇帝宏猷冠世,继晖下武;世宗文皇帝清明懿铄,四海宅心:并德漏下泉,功昭上象,声教所覃,无思不洽。洪基式固,景祚方融,而天步多阻,运钟否剥。嗣君昏忍,暴戾滋多,弃侮天经,悖灭人纪。朝野重足,遐迩侧视,民怨神恫,宗祧如缀。赖忠谟肃举,霄汉廓清,俾三后之业,绝而更纽,七百之庆,危而复安。猥以冲人,入纂乾绪,载怀驭朽,若坠诸渊,思与黎元,共绥戩福。”大赦,改元。文武赐位二等。 八月,甲辰,以新除卫尉萧谌为中领军,司空王敬则进位太尉,新除车骑大将军陈显达为司空,尚书左仆射王晏为尚书令,左卫将军王广之为豫州刺史,骠骑大将军鄱阳王锵为司徒。诏遣大使巡行风俗。丁未,诏曰:“新安国五品以上,悉与满叙;自此以下,皆听解遣。其欲仕者,适其所乐。”以骁骑将军河东王铉为南徐州刺史,西中郎将临海王昭秀为车骑将军,南徐州刺史永嘉王昭粲为荆州刺史。戊申,以辅国将军王诩为广州刺史,中书郎萧遥欣为兖州刺史。庚戌,以车骑板行参军李庆综为宁州刺史。辛亥,以安西将军王玄邈为中护军,新除后军司马萧诞为徐州刺史。壬子,以冠军司马臧灵智为交州刺史。乙卯,申明织成、金薄、彩花、锦绣履之禁。 九月,癸酉,诏曰:“顷者以淮关徭戍,勤瘁于行役,故覃以荣阶,薄酬厥劳。勋状淹留,未集王府,非所以急舍爵之典,趣报功之旨。便可分遣使部,往彼铨用。”辛巳,以前九真太守宋慈明为交州刺史。癸未,诛新除司徒鄱阳王锵、中军大将军随郡王子隆。遣平西将军王广之诛南兖州刺史安陆王子敬。于是江州刺史晋安王子懋起兵,遣中护军王玄邈讨之。乙未,骠骑大将军鸾假黄铖,内外纂严。又诛湘州刺史南平王锐、郢州刺史晋熙王钅求、南豫州刺史宜都王铿。丁亥,以卫将军庐陵王子卿为司徒,抚军将军桂阳王铄为中军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冬,十月,癸巳,诏曰:“周设媒官,趣及时之制,汉务轻徭,在休息之典,所以布德弘教,宽俗阜民。朕君制八纮,志敷九德,而习俗之风,为弊未改,静言多愠,无忘昏昃。督劝婚嫁,宜严更申明,必使禽币以时,摽梅息怨。正厨诸役,旧出州郡,徵吏民以应其数,公获二旬,私累数朔。又广陵年常递出千人以助淮戍,劳扰为烦,抑亦苞苴是育。今并可长停,别量所出。诸县使村长路都防城直县,为剧尤深,亦宜禁断。”丁酉,解严。进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宣城公鸾为太傅,领大将军、扬州牧,加殊礼,进爵为王。戊戌,诛新除中军将军桂阳王铄、抚军将军衡阳王钧、侍中秘书监江夏王锋、镇军将军建安王子真、左将军巴陵王子伦。癸卯,以宁朔将军萧遥欣为豫州刺史,新除黄门郎萧遥昌为郢州刺史,辅国将军萧诞为司州刺史。宣城王辅政,帝起居皆谘而后行。思食蒸鱼菜,太官令答无录公命,竟不与。辛亥,皇太后令曰:“司空、后将军、丹阳尹、右仆射、中领军、八座:夫明晦迭来,屯平代有,上灵所以眷命,亿兆所以归怀。自皇家淳耀,列圣继轨,诸侯官方,百神受职。而殷忧时启,多难荐臻,隆昌失德,特紊人鬼,非徒四海解体,乃亦九鼎将移。赖天纵英辅,大匡社稷,崩基重造,坠典再兴。嗣主幼冲,庶政多昧,且早婴尫疾,弗克负荷,所以宗正内侮,戚藩外叛,觇天视地,人各有心。虽三祖之德在民,而七庙之危行及。自非树以长君,镇以渊器,未允天人之望,宁息奸宄之谋!太傅宣城王胤体宣皇,钟慈太祖,识冠生民,功高造物,符表夙著,讴颂有在,宜入承宝命,式宁宗祏。帝可降封海陵王,吾当归老别馆。昔宣帝中兴汉室,简文重延晋祀,庶我鸿基,于兹永固。言念家国,感庆载怀。” 建武元年,诏“海陵王依汉东海王彊故事,给虎贲、旄头、画轮车,设钟虡宫县,供奉所须,每存隆厚。”十一月,称王有疾,数遣御师占视,乃殒之。给温明秘器,衣一袭,敛以衮冕之服。大鸿胪监护丧事。葬给辒辌车,九旒大辂,黄屋左纛,前后部羽葆鼓吹,挽歌二部,依东海王故事。谥曰恭王。年十五。 史臣曰:郭璞称永昌之名,有二日之象,而隆昌之号亦同焉。案汉中平六年,献帝即位,便改元为光熹,张让、段圭诛后,改元为昭宁,董卓辅政,改元为永汉,一岁四号也。晋惠帝太安二年,长沙王鳷事败,成都王颖改元为永安;颖自邺夺,河间王颙复改元为永兴,一岁三号也。隆昌、延兴、建武,亦三改年号。故知丧乱之轨迹,虽千载而必同矣。 赞曰:穆穆海陵,因亡代兴。不先不后,遭命是膺。

 

南齐书

  《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撰,记述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502 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 在萧子显撰写齐史之前,已有多部齐史问世,如沈约所撰《齐纪》、刘陟所撰《齐纪》等,今只有萧子显的《南齐书》流传下来。《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后亦称《齐史》,至北宋,为区别于唐代李百药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南齐书》,而称后者为《北齐书》。 
  《南齐书》原有六十卷,今存五十九卷,计有本纪八卷、志十一卷、列传四十卷。另有序录一卷,述作书义例和目录,亡佚甚早。志基本沿袭《宋书》八志,唯去《律历志》而增《舆服志》,改《符瑞志》为《祥瑞志》,其中以《州郡志》与《百官志》尤具史学价值,不过《州郡志》也因不著户口而为人诟病。《南齐书》还以“史臣曰”的形式阐发史论,亦具特色。

卷一 本纪第一 卷二 本纪第二
卷三 本纪第三 卷四 本纪第四
卷五 本纪第五 卷六 本纪第六
卷七 本纪第七 卷八 本纪第八
卷九 志第一 卷十 志第二
卷十一 志第三 卷十二 志第四
卷十三 志第五 卷十四 志第六
卷十五 志第七 卷十六 志第八
卷十七 志第九 卷十八 志第十
卷十九 志第十一 卷二十 列传第一
卷二十一 列传第二 卷二十二 列传第三
卷二十三 列传第四 卷二十四 列传第五
卷二十五 列传第六 卷二十六 列传第七
卷二十七 列传第八 卷二十八 列传第九
卷二十九 列传第十 卷三十 列传第十一
卷三十一 列传第十二 卷三十二 列传第十三
卷三十三 列传第十四 卷三十四 列传第十五
卷三十五 列传第十六 卷三十六 列传第十七
卷三十七 列传第十八 卷三十八 列传第十九
卷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 卷四十 列传第二十一
卷四十一 列传第二十二 卷四十二 列传第二十三
卷四十三 列传第二十四 卷四十四 列传第二十五
卷四十五 列传第二十六 卷四十六 列传第二十七
卷四十七 列传第二十八 卷四十八 列传第二十九
卷四十九 列传第三十 卷五十 列传第三十一
卷五十一 列传第三十二 卷五十二 列传第三十三
卷五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卷五十四 列传第三十五
卷五十五 列传第三十六 卷五十六 列传第三十七
卷五十七 列传第三十八 卷五十八 列传第三十九
卷五十九 列传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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